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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定远人注意!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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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管理员于 2020/11/02 13:13:56 发布
来源:三色定远
作者:三色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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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公众号
图片来源:统计微讯公众号
在填报过程中请您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保无误,如果提交后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以在11月5日之前再度登陆普查小程序进行修改。11月5日后,可以联系负责本区域的普查员进行修改。自主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别担心,普查期间即使您选择了自主填报,普查员依然会为您提供服务。当您在自主填报时遇到不懂或者拿捏不准的问题,别犹豫,请立即联系自己所处区域的普查员进行询问。
图片来源:统计微讯公众号
如果您在11月5日24:00之前没有完成自主填报,普查员将于11月6日至15日入户进行登记。如果您家(住所)被抽中作为长表调查户,普查指导员将于11月16日至30日再次入户进行普查长表登记。
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些误读你信了么?
其实,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住房信息登记的重点是要了解人口的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当前民生问题。网传“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查房信息纳入普查范围”,事实上并非“首次”纳入。在以往的人口普查过程中,也多次涉及房屋情况登记。比如,在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统计部门就对相关住房信息数据实行了登记。又比如,在更早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中,也有住房相关数据。因此,“查房”只是做好人口普查的“常规动作”,并非新增项目,无需过度解读。针对“人口普查会否泄露个人隐私”的问题,10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表示,“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在普查中获得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的话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在居民家中进行信息摸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为由的诈骗案件。国家统计局和公安机关均表示,人口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千万不要轻信任何以人口普查为由,索取财物、财产、账号密码信息、短信验证码的行为。1.所有普查员均携带有县级及以上人口普查办公室印章的证件;
2.通过咨询社区居委会鉴别其身份;
3.人口普查不涉及任何收入调查。
【来源:三色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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