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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定远警方破获特大制售假化肥案

转载 廖序新2021/06/21 08:55:50 发布 来源:定远公安 作者:定远公安 8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
定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
特大制售伪劣化肥案
沉重打击了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农耕生产保驾护航




5月17日,定远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一条线索称,有群众举报定远县某乡镇一农资店涉嫌销售伪劣肥料。根据此线索,定远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扩大调查范围,迅速摸清了该农资店销售的伪劣复合肥的购销渠道。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重大,涉案面广,定远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要求专案组深入经营、缜密侦查,力争最短时间内端掉生产窝点,摧毁生产、销售网络,追回伪劣化肥,净化农资市场,为农耕生产保驾护航。



经专案组民警调查后发现,该农资店销售的伪劣化肥都是从阜阳市临泉县一肥料厂购得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在厂房周边进行摸排,确认该厂房正是制售伪劣化肥窝点。



5月17日,定远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抓捕组前往临泉县开展收网行动。行动中,一举捣毁了隐藏在临泉县某乡镇的制售伪劣化肥的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3人,现场查扣成品肥料14吨、复混肥原料61.5吨、包装袋2.4万个。现场追缴非法所得资金15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辆,查封肥料生产线2条。



经查,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高某某受利益驱使,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在临泉县某厂房内非法生产“佳辛”“辉凯”“隆喜”等多个品牌的复混肥料。陈某、代某、刘某等4人为肥料厂代理,负责对接各自市场上的客户。在对外销售时,在生产外包装标注有氮、磷、钾含量,事实上生产化肥时并未添加过钾肥,此外还推出“低价定制”复混肥销售其他市县,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高某某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定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某、代某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蜀黍提醒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小编提醒各位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那些符合国家标准来源渠道正规生产商家合法的农资商品,切勿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来源: 森林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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